丹青学园关于2009-2010学年“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定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14浏览次数:490

“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是由悟宿基金会于2006年开始在我校设立的,并同时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交通大学设立该奖助学金。全部名额由五所大学学生公平竞争。申请学生由各学校提名,由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评审决定,学工部给丹青学园的名额是推荐10名(差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并由于未获其它资助而不能或不足以供给该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所需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原居地在偏僻贫困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2、学生本人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要求优良或中等以上。学生成绩包括总平均分、班上名次、班级大小以及学科。
3、全面发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基金会在评审时会考虑品格及道德、领袖才能、国际视野、社会意识、沟通能力、人际关系、事业目标和社会志向,以及特殊才能(如语言、音乐、艺术、设计或运动、获奖及著作等)。
4.一、二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因为要参与竞争,因此要推荐优秀学生参评,主要指学习成绩(说明:1年级新生的成绩主要指高考成绩
二、评选标准
由基金会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予以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资助名单。其中家境和原居地占50%,学生成绩及品行占50%。
三、资助金额、名额和资助方法:
1每人每年2500元。获得本学年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下一学年可申请连续资助,基金会将优先考虑。
2、丹青学园本学年推荐10名(差额)
四、工作程序
1、学园通知该助学金评定事项。
2、学园学生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辅导员老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于2009年10月22日前将推荐学生的以下材料报邹安川处:
(1)学生填写的《香港悟宿基金会—中国大学奖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申请学生的文章一篇(约250字),介绍本人背景,将来之抱负以及如何对社会做出贡献,中英文对照更佳;
(3)申请学生历年学业成绩单(1年级的附高中历年成绩单);
(4)该生之教授或导师(1年级新生为辅导员)的推荐信一封;
(5)学院出具该同学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说明,由辅导员和分管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
3、学园报至学工部,学工部报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审定。
4、发放资助款。
5、学生本人直接给悟宿基金会教育委员会写信确认收到助学金数额
 五、项目管理
“悟宿基金会奖助学金”纳入学校外设奖助学金项目管理工作。获得者组成团队,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特此通知。
 
   丹青学园学生资助中心
                                                                                  2009-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