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2010学年“五星电器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7浏览次数:576

 

全国知名家电连锁企业五星电器联合本校面向贫困川籍学生成立五星电器助学赈灾慈善基金,设立五星电器助学金,给来自四川灾区的学子送上关爱,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现将2009-2010学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2009年来自四川地震灾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二、申请条件: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2个条件:

1、生源限四川省都江堰市、北川市、绵竹市、江油市、彭州市、汶川县、青川县、平武县、安县、茂县、理县、黑水县、松潘县、小金县、汉源县、崇州市、剑阁县共17个市县。

2、符合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

、有乡政府、城镇街道委员会或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家庭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属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

、因地震因素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交纳学费和在校日常生活存在严重困难。注:地震中受灾,家庭受灾情况严重的,由所在高中或者所在街道提供相关证明。在地震中失去双亲或者其中之一的,目前亲人中无固定收入或者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请在证明中说明。

如该生已被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或单位资助,则不予考虑。

三、标准及名额:

1、五星电器助学金对每个大学生资助3年学费,第一学年5000元,第二学年3000元,第三学年2000元,共计1万元,2009年资助名额为8名。

2、五星电器助学金优先为这些贫困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毕业后如有意进入五星电器工作,五星可以优先录取其中的品学兼优者。

四、工作程序:

1、申请

个人申请。学生填写《五星电器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09918上交所在学园(学院、系)(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学园(学院、系)于918前将本学园(学院、系)学生材料汇总并交至小剧场220

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学园(学院、系)所推荐学生的表现,向江苏五星电器有限公司慈善助学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本校推荐名单(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

江苏五星电器慈善基金管理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文件及发放明细表报江苏省慈善总会,再由江苏省慈善总会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核查;

3、助学金划拨。江苏省慈善总会在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将费用交由基金管理办公室,在学校监督下,基金管理办公室与资助对象完成签收仪式;

4、基金管理办公室将现金签收表交江苏省慈善总会存档;

5、助学金采取一年一评制,再次享受须经下一年重新评定,第一年未享受的,在第二、三年符合条件的可以增补;

6、资助对象在助学金享受期内,发生或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以后的申请不予受理: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违纪受到处分;本年度(或向前追溯一年内)考试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或经补考仍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特此通知。

附:五星电器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