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管理学院2008级本科生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8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08]8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学生根据意愿自行申请;
3.主修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改变。若学生希望进一步拓宽专业,可通过辅修和第二专业(双学位)的途径。
二、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的组成
组长:卫龙宝
成员:王瑞飞、周玲强、刘渊、王世良、车幼梅、郭红东、宋国民、蔡荃
三、主修专业确认时间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管理学院2008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时间为第二学年秋学期(10月中旬)开始,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的报名时间,学生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jwbinfosys.zju.edu.cn)的“主修专业确认”栏中递交申请。
四、各专业前置课程和可接收学生容量
专业 | 前置课程 | 专业可接收学生容量 |
工商管理(创业管理方向)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人力资源管理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物流管理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财务管理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会计学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农林经济管理 | 微积分Ⅰ、微积分Ⅱ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旅游管理 | | 30(社会科学试验班不低于80%) |
五、选拔与确认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一)程序
按学校要求,学生确认主修专业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10月中旬开始,学生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各系(专业)进行审核与专业确认,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提出申请——>学院组织各系(专业)进行审核——>各系(专业)原则上在预定容量内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确认——>对于报名人数超过容量的专业报学校批准后采取面试办法录取——>网上公示学生名单——>报学校本科生院学务处学籍异动
(二)方法
1、各专业在容量内对申请学生进行确认;
2、在超过专业容量的情况下,视申请学生获得该专业前置课程学分的情况,
综合考察学生的能力,通过面试进行筛选(以第一学年管理学院要求的大类平台课程成绩为基础,结合面试表现,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数学类、外语类课程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3、对于报名人数超过专业容量较多的情况,在教学资源允许范围内,经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讨论并报学院同意,可适当扩容;
4、特殊培养模式的同学按学校有关规定确认。
5、具体细则另行公布。
本规定由学院本科教育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206117。咨询地点:紫金港行政中心3楼-307-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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