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丹青学园关于本年度第三批外设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31浏览次数:1035

 

丹青学园关于本年度第三批外设助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工部相关文件通知,现开展本年度的第三批外设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要求和名额分配如下:

一、2008-2009学年本科生“浚生助学金” 

   为了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由香港和内地部分校友及社会人士发起,征得张浚生教授本人同意,经学校批准,于2005年设立浙江大学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理事会商议并决定了本学年的具体资助方案。现将2008-2009学年本科生有关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且没有其他资助来源,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同学关系良好,生活检朴,无不良习惯。

   3、学习认真,刻苦努力,申请一等助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申请二等助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在专业前70%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实践活动。

(二)资助办法。

    1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本学年资助78名本科学生。其中一等38名,每人5000元;二等40名,每人3000元,分布在4个年级。本学年在2008级新生中推荐35人,名额分配如下:丹青学园6 蓝田学园10,云峰学园3,管理学院(新生)4,计算机(新生)2,建工(新生)4,生工食品(新生)2,竺院(新生)4,由评审会进行差额评选并决定等级。

    2、已获得浚生贫困学生助学基金资助的,如实际情况仍有需要,本学年根据学年小结情况,经审核批准者,可以再获得助学金。

    3、如发生学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转者,其助学金由学工部审核作出调整。如发现有学生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助学金,或得到资助后挥霍浪费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并取消助学金。

(三)工作程序: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主页下载、一式两份);于1115日前交各块辅导员。

二、名额分配

   根据丹青学园助学金分配方案,各块分配名额如下

人文科学试验班   2名

社会科学试验班   2名

理科试验班与国防生   2名

 

三、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

附件:《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推荐表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2008-10-31